北大教授发声:请摘下有色眼镜,给予有吸毒史者公正机会

发布时间:2025-12-06 16:47  浏览量:4

其实在座的很多人对我们身边的,比如有吸毒史的或者曾经有过嫖娼的人,其实都是充满嫌恶的。但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这些人尽管私德有亏,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法律已经给他配备了包括拘留在内的行政处罚。如果再让这些人一辈子都受到制度歧视或者是精神羞辱,是不是还是违背了法律上所说的过法相当原则?

从劣迹艺人吸毒嫖娼被终身禁业,再到普通的网约车司机,仅仅是因为违法拒单就被终身禁业,再到那些吸毒的人,不管他是不是已经戒毒成功,你会发现真正留给他的工作机会其实已经所剩无几。

我大概在法律上做了一个统计,曾经有过吸毒史的人留给你的工作机会大概只剩下两种,一个是家政,另外一个是外卖,但是这个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