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跌眼镜!18岁女生到私影上班被猥亵,表哥为其讨公道反被威胁!

发布时间:2025-12-29 18:11  浏览量:3

这事儿离谱到让人怀疑是不是编剧瞎编的,

但现实就是这么离谱,信号新闻的记者在12月29日亲自去上海采访,才把这件事的完整过程给摸透了!

一个刚满18岁的女高中生,想着找份轻松活儿赚点零花钱,结果被招聘广告骗进昆明一家私人影院试岗。

当晚十一点,她就被塞进包厢和一名男顾客独处。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成了她人生中撕都撕不掉的噩梦——房门反锁,裙子被撕,丝袜被扯,她喊破喉咙,影院老板推门看了一眼,问的不是"需要报警吗",而是"要不要加钟",然后关门离开。最后她拼死反抗才逃出来,浑身上下都是伤。

事发前的小初,阳光开朗

呵呵,那是给外人看的门面。根据澎湃新闻的调查,这影院的服务清单写得明明白白:摸胸、亲吻、撕丝袜,价格越高越露骨,过夜都行。招人的时候骗小姑娘说是"正规绿色服务",培训时才亮出真货色。

这不就是披着电影院皮的色情窝点吗?

私人影院

小姑娘报了警,等了五个月,民警来了一句:"你是有偿陪侍,是店里员工,这事我们管不了。"

听到没?

受害者成了"违法人员",犯罪现场成了"工作场所",强制猥亵就这么变成了"消费纠纷"。好家伙,这逻辑简直是天才——下次万一你在路上被抢劫,抢劫犯被抓之后发现是自己的老板,是不是就能定性为"劳动报酬分配不均"?

实在拗不过家属天天投诉,警方终于在第六个月立了案。

小姑娘以为看到了光,结果又等了两个月,等来了晴天霹雳:施害者赵某只被行政拘留五天,她反倒被正式贴上"有偿陪侍"的标签。五天,你没看错,2小时的暴力猥亵,毁掉一个18岁女孩的人生,代价就是五天。

《刑法》第237条写得清清楚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意关键词——"暴力""胁迫""强制"。撕衣服、锁房门、持续两小时、造成重度抑郁,哪一条不够刑事立案?警方却搬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按"情节较轻"给了个行政拘留。这操作叫"以罚代刑",就是把该判刑的案子硬压成治安处罚。

为什么?

可能是为了保护那位自称"飞行员"的赵某,也可能是怕麻烦,反正不是保护受害者。

事发地

来,我们掰扯掰扯这个"有偿陪侍"。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确实禁止娱乐场所提供营利性陪侍,违者停业整顿、罚款、吊销执照。但这玩意儿是行政违法,不是刑事犯罪。更重要的是,“行政违法不能成为豁免刑事责任的理由”。就像有人闯红灯,司机也不能直接撞上去还说自己无罪。再退一步说,就算小初真有陪侍行为,只要她没同意赵某的猥亵,强制手段依然存在,犯罪依然成立。

可警方不这么想。他们死死抓住"有偿陪侍"这个标签,仿佛这是免罪金牌。五个月不立案,是这理由;立案后轻判,还是这理由。这标签成了万能挡箭牌,既能给施害者脱罪,又能把受害者污名化,一箭双雕。

在很多人眼里,一旦被这样定性,就意味着某种程度的自愿和不检点。但这对受害者是极不公平的二次伤害。一个刚满18岁的高中女生,被欺骗去一家声名狼藉的店,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猥亵,怎么能被称为"有偿陪侍"呢?

该商家的隐晦招聘广告

结果他反手就被警方以"寻衅滋事、泄露警务信息"传唤。这是什么操作?这是在告诉受害者和社会大众:"你们别多嘴,老老实实接受我们的处理结果,敢发声就收拾你。"

维权成了闹事,揭露真相成了泄密。这招太熟了——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澎湃新闻报道,王伟兄妹俩现在被迫跑到上海躲着,怕的是谁,不言而喻。

根据法律,娱乐场所若主观上存在协助、纵容顾客猥亵他人的故意,且客观上提供了场地、阻碍求救等实质性帮助,情节严重的话是可能构成共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万哥看到小初在反抗和呼救,不仅没有救她,反而问"再加一小时吗"——这明摆着是在纵容。

这样的行为,罚款2万就完事了?

什么"摸胸、亲吻、抚摸身体",虽然标注了"禁止摸下体",但这已经不是什么"陪侍"了,这是变相的色情服务。这样的经营状态,仅仅被停业罚款?

你要问这背后是什么?是私人影院这个灰色产业的疯狂生长。2025年底,江苏、四川、海南多地媒体暗访发现,这些场所早就"变味"了:不过夜的套餐被扫地出门,想纯看电影被下逐客令,价格从299到1599,内容从陪看到陪睡。他们躲在商住楼、写字楼里,谁都能管,谁都不管。文旅局说只管放映资质,市场监管局只管营业执照,公安只管治安,结果"有偿陪侍"成了三不管地带。

更可怕的是,这帮人对准的是谁?是像小初这样刚成年、缺钱、社会经验为零的学生。招聘信息写得诱人极了——"轻松高薪、缴纳社保、开实习证明",字字句句都戳中软肋。等发现真相时,个人信息早被店家捏在手里,想跑?人家知道你家地址。

赣州被抓的“私人影院”老板

一个高中女生,在一个多月内,从一个热爱画画、写小说的阳光少女,变成了需要人时刻看护的"易碎品";一个18岁女孩的两个小时,换来的是五天拘留和两万罚款;她表哥的几句真话,换来的是传唤和恐吓。这账怎么算,怎么觉得不对劲。

刑法第237条不是摆设,强制猥亵罪也不是纸老虎。当证据确凿、事实清晰时,该判刑就得判刑,该追责就得追责。不能因为你穿了件"有偿陪侍"的马甲,就能把刑事犯罪说成是"工作风险"。

说到底,这案子让人寒心的是双标:对施害者的宽容,对受害者的苛刻;对灰色产业的纵容,对维权百姓的打压。如果一间锁上的房间就能让罪恶合法化,如果一句"有偿陪侍"就能让刑法失效,那下次哪个女孩还敢出门打工?哪个受害者还敢报警?哪个家属还敢发声?维权成本太高了!

私人影院的门一关,关住的何止是青春,还有我们对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点期待。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2025年12月29日深度报道《昆明女高中生试岗私人影院遭强制猥亵,仅店方被罚两万客人被拘五天引争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刑法第237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