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市一男子盗窃百万元眼镜片获刑十一年半
发布时间:2025-07-18 01:03 浏览量:31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徐隆林 □赵圣 蔡恩法)近日,记者从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获悉,“眼镜大盗”徐某某趁余江眼镜城春节假期无人值守,盗取188万余元眼镜镜片、光学仪器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了解,鹰潭市是全国闻名的“眼镜之乡”,鹰潭市余江眼镜产业园已聚集了300余家企业,培育自主品牌90余个,已成为全国五大眼镜产业基地之一。
1月27日下午,被告人徐某某至眼镜城查看,确认春节临近无人上班。次日18点,徐某某进入眼镜城配电室将电源关闭,确认无人状态。1月29日和1月30日凌晨,徐某某通过破窗方式进入眼镜城内两家店铺,盗窃店内眼镜镜片及验光仪器,利用事先准备的电动三轮车将赃物转移至其选好的地下车库配电室内藏匿。
经鉴定,被盗窃眼镜镜片价值共计人民币147.7752万元,光学仪器价值共计40.89万元。2月3日,被告人徐某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其藏匿地点扣押被盗的眼镜镜片、光学仪器,后发还给被害人。
余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