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ITC 调查突袭 中国科技企业破局之策何在?

发布时间:2025-08-05 10:50  浏览量:40

在国内旅游市场风波迭起之际,国际商业领域亦再起波澜。2025 年 8 月 4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宣布,对特定移动蜂窝通信设备启动 337 调查,调查编码为 337-TA-1456。此次调查的源头可追溯至 2025 年 7 月 3 日,韩国 Pantech Corporation 向美国 ITC 提交立案申请,指控相关产品侵犯其四项美国专利(专利号分别为 9,548,839、11,659,503、11,051,344、12,267,876),并请求发布有限排除令与禁止令。

一、涉案企业全景:中国科技巨头集体 “上榜”

本次调查涉及的 17 家企业里,中国企业占比显著。除了一加(OnePlus)、联想(Lenovo)、TCL 等知名品牌,还涵盖其在美分支机构及关联公司,像惠州 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等都在列。值得关注的是,美国摩托罗拉(Motorola Mobility)和芬兰 HMD Global(诺基亚手机业务授权方)也被列为被告,这一情况凸显出该调查对全球移动设备产业链的广泛影响。

二、法律程序剖析:337 调查的 “生死时速”

依据美国法律规定,ITC 需在立案后的 45 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通常为 12-16 个月,对于复杂案件,可延长至 18 个月。若 ITC 最终裁定侵权成立,将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涉案企业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也可能发布普遍排除令,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同类产品。救济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60 日后即具备终局效力,除非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予以否决。这也就意味着,一旦企业败诉,很可能面临在美国市场 “突然死亡” 的局面。

三、法律风险解析:专利壁垒与市场封锁

韩国 Pantech 的指控集中在移动蜂窝通信设备的核心专利上。一旦认定侵权成立,涉案企业不仅要承担产品禁售的风险,还可能面临追溯性赔偿。按照 337 条款,即便未直接向美国出口产品,只要产品通过第三方进入美国市场,仍有可能被纳入调查范围。比如,中国企业通过香港子公司转口的产品,此次就被列入调查之中。此外,ITC 的裁决具有 “对物性”,即一旦发布普遍排除令,所有同类产品(无论是否为列名被告)都可能被阻挡在美国海关之外。

四、中国企业的突围路径:从被动应诉到主动防御

面对 337 调查的高压态势,中国企业可采取多层次的应对策略:

技术反制:借助专利无效程序,对涉案专利的有效性提出挑战。例如,深入分析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漏洞,或者证明其缺乏新颖性与创造性。此前,中国某电子眼镜企业在 337 调查中,通过深挖原告专利的审查历史,成功削弱了对方指控的基础。程序博弈:严格遵守 ITC 的程序节点,比如在收到申请书后的 20 日内提交答辩,避免因缺席而导致默认败诉。同时,利用取证阶段获取原告的技术细节,为后续的抗辩工作奠定基础。商业和解:通过交叉许可或专利授权的方式达成和解,这样既能保留市场准入资格,又能降低诉讼成本。例如,联想在过往的 337 调查中,就曾通过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化解了危机。战略防御:构建全球专利布局,通过 PCT 国际申请提前覆盖美国市场,减少被起诉的风险。TCL 等企业近年来持续加大在 5G 专利方面的投入,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量。

五、产业影响透视:贸易保护与技术竞争的双重变奏

此次调查反映出全球科技产业深层次的博弈。美国通过 337 条款构建的知识产权壁垒,实质上是对中国科技企业 “出海” 的战略遏制。历史数据表明,在经济下行周期,美国更倾向于利用 337 调查实施贸易保护。例如,2008 年金融危机后,美国针对中国的 337 调查数量大幅增加,涉及电子、机械等多个领域。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此类调查可能会成为常态。

对中国企业来说,此次事件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积极应诉,企业不仅能够积累国际诉讼经验,还能推动技术升级和合规体系建设。例如,大疆在 2025 年电子眼镜 337 调查中,组建了中美联合律师团队,成功证明了自身技术的独立性,最终达成和解。

六、国际治理反思:规则重构与协同应对

337 调查的单边性和强制性,凸显了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失衡。中国企业需要在个案应对过程中,推动多边机制的改革。比如,通过 WTO 争端解决机制对 337 条款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或者与欧盟、东盟等经济体开展合作,构建跨境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此外,行业协会与商会也可发挥更大作用,如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此次调查中,已经为涉案企业提供了法律培训和信息共享平台。

从内蒙古火锅店的价格歧视,到美国 ITC 的专利围堵,不同领域的市场乱象揭示出一个共同的命题:无论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还是维护企业的全球竞争力,都需要建立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对中国而言,在加强国内市场监管的同时,更要提升在国际规则中的话语权,为企业 “走出去” 构建坚实的法律屏障。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球化浪潮中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