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考预警重申:手机/智能穿戴“带入考场即作弊”
发布时间:2026-06-04 17:00 浏览量:2
高考在即,教育部在发布的预警与考务问答中再次把话挑明: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一旦携带进入考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不管有没有开机/有没有使用,均按考试作弊认定;作弊将导致该次报名参加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按程序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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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零容忍”口径,对应的制度底座来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把原来“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界定收紧为“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重点堵住的正是“只带不用”的侥幸空间。
在考场入口,各地正把规则落到“看得见”的流程里:不少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前提示中明确,佩戴(携带)眼镜须接受查验——考生进入考场安检时,通常要在视频监控下自行摘下眼镜交由监考员进行专项检查;对智能眼镜/带电子元件的眼镜按违禁电子设备处置,日常依赖智能眼镜者须提前换为普通光学眼镜,考点一般不接受以智能眼镜“代替”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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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普遍叠加“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金属探测”的分层把关,目标只有一句: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
给考生的硬建议(避免“误带即翻车”):
1.出发前把手机、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单独存放,不带入考点封闭区;2.近视镜只带普通光学款,提前演练摘戴配合检查;3. 文具按省级考场规则准备,别“多带一条绳”结果卡在门口。高考比的从来不是谁更会钻缝,而是谁能把诚信与规则,稳稳跑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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