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民生“零距离”,消费维权“无死角”

发布时间:2025-03-14 13:11  浏览量:3

诚信

消费者权益日

CONSUMER RIGHT DAY

您是否也曾在这样的场景中犹豫过?担心过?焦虑过?

——孩子吵着要喝奶茶,却担心杯中的冰块不卫生;

——在超市买的新鲜猪肉,灯光下看起来红润饱满,但拿回家却发现颜色暗沉;

——眼镜店光彩夺目的“美瞳”,戴上之后眼睛却干涩刺痛,过敏红肿;

……

这些看似普通的日常消费场景,背后可能隐藏着危及健康、损害权益的“隐形威胁”。

诚信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心

近年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站在您的身边,用法律之盾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回应每一份消费焦虑。今天,我们想用真实的案例告诉您:我们的每一次“较真”,都在推动我们身边的消费环境变得更友好、安全!

舌尖上的“暗雷"

让安全从“入口”开始

1 冰块菌群超标

炎炎夏日,一杯冰饮本应是清凉的慰藉,但我院在履职中发现某饮品店制售的冰块存在总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不符合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这些"暗藏危机"的冰块,可能成为肠胃疾病的元凶。我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涉事商家积极采取措施,停用了不合格的冰块,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推动全县开展饮品行业专项检查,排查了饮品店食品安全隐患,让每一块食品冰块都经得起检验。

2 “挂羊头卖鸭肉”

当您涮火锅时,是否怀疑过羊肉卷的真伪?我院随机选取部分餐饮企业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公司对企业销售的速冻调制肉制品进行检验,发现某火锅超市销售的“羊肉串”检出鸭源性成分、某火锅店销售的“肥牛肉片”检出猪源性、鸭源性成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2024年版)》中规定“速冻调理肉制产品未明示含有猪(鸭)源性成分应不得检出”。上述情形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可能引发过敏风险。我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开展“舌尖打假”行动,对违法的商家进行责令整改,让“挂羊头卖鸭肉”的商家付出法律代价。

3 生鲜灯下的“美颜陷阱”

您是否曾被超市销售的生鲜食用农产品所吸引,买回后却发现肉质发暗?针对部分超市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形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影响消费者色觉感官的行为,我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责令相关企业及时整改,拆除了一批违规灯具,推动全县商超更换合规照明设备,让生鲜食品褪去“滤镜”,回归本色。

孩子与美的"隐形刺客":那些被忽视的危险

4 娃娃机里的“毒娃娃”

商场里五彩斑斓的娃娃机,可能是儿童健康的隐形威胁。我们调查发现,部分玩偶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无安全标识。我院督促职能部门对11家经营商家进行了执法检查,下架无标签标识的玩偶,要求所有游乐设备必须公示营业执照,让“快乐抓取”不再伴随风险。

5 无证隐形眼镜,刺痛的不只是眼睛

在街边饰品店或眼镜店随意购买的隐形眼镜,可能是无证、无灭菌的三无产品。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眼科器械,经营者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我院发现部分眼镜店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即销售隐形眼镜的行为,无法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通过检察办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让“美丽”不再蒙上阴影。

您的权益,我们始终放在心上

每一次公益诉讼监督程序的启动,都彰显着检察机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心与使命;每一份检察建议的提出,都凝聚着检察官数次走访调查的坚持与努力;每一条整改措施的落实与见效,是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的显著成果。

我们深知,守护消费者权益没有终点——当您发现过期食品仍在售卖,当您遭遇“三无产品” 维权无门,当您对商家的资质心存疑虑,请记住: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与您并肩同行!

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这座城市的烟火气,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份平凡而珍贵的幸福。

文字:聂玉堃

编辑:王秀萍

校对:郝卫彬

审核:方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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