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推动开展违规售卖隐形眼镜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5-07-23 00:10 浏览量:32
推动开展违规售卖隐形眼镜专项整治
眼镜店医疗器械专柜中隐形眼镜陈列规整,柜台上方均“亮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无证经营隐形眼镜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发现违规销售隐形眼镜情况。
隐形眼镜专业名称为角膜接触镜,因直接覆盖在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被列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方可售卖,并将其置于医疗器械专柜中。2025年1月,魏都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有经营者在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售卖隐形眼镜,这些隐形眼镜被藏在柜台隐蔽处,甚至随意堆放在快递盒子中。
“未经许可销售隐形眼镜不仅扰乱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还可能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增加消费者角膜损伤、视力下降等健康风险,相关领域亟须加强监管。”据此,魏都区检察院决定对违规销售隐形眼镜问题立案调查。今年2月初,该院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隐形眼镜及相关产品的经营主体,加大对辖区眼镜店、视力矫正机构的监管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同时向经营主体、消费者普及医疗器械相关法律知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检察建议推动下,魏都区市场监管部门自2月21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隐形眼镜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违规经营问题,组织经营主体进行自查,对辖区343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出28家违规眼镜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28家眼镜店店主进行约谈,送达《守法经营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今年4月,魏都区检察院接到市场监管部门书面回复,28家问题商户已全部完成整改。
许昌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许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