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江西!一眼镜城188万余元货品被盗……

发布时间:2025-07-29 05:55  浏览量:34

春节期间

眼镜城商户纷纷关门歇业

看着逐渐清空的商铺

他动起歪心思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29日(大年初一)凌晨,被告人徐某某携带工具来到鹰潭市某眼镜城内的某眼镜店,将货架上19974片镜片全部装进蛇皮袋,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电动三轮车运至眼镜城地下车库配电室内藏匿。后经鉴定,被盗窃眼镜镜片价值共计人民币147万余元。

次日凌晨,徐某某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该眼镜城内的另一家店铺,盗走9台价值40万余元的光学仪器。得手的徐某某再次将偷盗的仪器运送至地下车库隐藏,等待时机运出眼镜城。

2月3日,徐某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将所有被盗物品依法扣押,并及时发还给两位被害人。

法院审理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砸玻璃、破门窗的破坏性手段,两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总价值达188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归案后的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

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