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商标涉诉 行政诉讼一审尚未开庭

发布时间:2025-09-12 17:25  浏览量:35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案件受理及举证通知书》,案号为(2025)京73行初22306号。目前该案件处于行政诉讼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博士眼镜为一审原告,涉案金额为0。

诉讼详情

诉讼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位于北京市。诉讼各方:原告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是莫X红。2023年12月28日,莫X红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博士眼镜第1091685号“DOCTOR”商标。2024年8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该第35类“DOCTOR”注册商标。2024年9月5日,博士眼镜收到该决定,不服并于9月23日提出复审申请。2025年7月21日,博士眼镜收到复审决定书,裁定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公司再次不服,于8月18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月12日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项目详情注册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1091685申请日期1996年5月21日专用权期限至2027年8月27日标识DOCTOR核定使用服务(第35类)推销(替他人)

其他诉讼及案件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博士眼镜方面表示,公司自1996年申请该诉争商标并使用至今,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公司享有在先使用权利,判决后仍可在原有门店范围内正常使用该商标。同时,他人难以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该商标,也难以主张公司商标侵权。此外,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镜片和镜架上未使用该诉争商标,因此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过,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相关备查文件包括《行政起诉状》和《行政案件受理及举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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