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年我救了只受伤的鹰,它伤好后叼来一颗珠子,当铺老板看后惊呆

发布时间:2025-12-05 10:49  浏览量:3

那年是1973年,夏天热得像个发了疯的蒸笼。

柏油路被太阳烤得发软,踩上去都粘鞋底。

我在红星机械厂当学徒,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每天累得像条死狗,就为了那二十七块五的工资。

那天厂里派我去北山采石场拉点东西,我蹬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破“永久”自行车,链条在身后甩出一串“哗啦啦”的丧曲。

就在采石场边上那片乱石堆里,我看见了它。

一只鹰。

黑色的,羽毛像锻造过的钢铁,泛着冷光。

它就那么趴在地上,一只翅膀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着,旁边一滩半凝固的血,黑红黑红的。

它的眼睛,金色的,像两颗烧红的铁钉,死死地盯着我。

那眼神里没有求饶,全是野性和宁死不屈的狠劲儿。

我心里咯噔一下。

这年头,人活得都像蝼蚁,谁还有闲心管一只鸟的死活。

可我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车。

我走过去,它挣扎着想站起来,喉咙里发出嘶哑的警告声。

“别动,小,再动你这翅膀就废了。”我蹲下身,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没那么有威胁。

它好像听懂了,也可能是没力气了,不动了,就用那双金色的眼睛瞪着我。

我脱下身上那件汗渍斑斑的背心,小心翼翼地把它包起来。它很沉,骨架子大,肌肉结实,隔着布料都能感觉到一股灼人的热量。

回城的路,我骑得特别慢。

车筐里的那团东西,像揣了个火炉,也像揣了个炸药包。

我叫陈劲河,二十岁,从乡下回城两年了,爹妈在“运动”里挨了整,早没了。我就一个人住在大杂院里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破屋。

那晚,我把鹰放在桌子上,借着昏暗的灯泡,给它处理伤口。

翅膀断了,骨头茬子都露了出来。

我咬着牙,从我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钱,去药店买了纱布、碘酒和两片止疼药。

药店那大妈看我的眼神,像看一个。

“小伙子,给人用的药,你给使,糟践不糟践?”

我没理她。

我把止疼药碾碎了,混在水里,用筷子头撬开它的喙,一点点喂进去。

它很抗拒,但还是喝了。

然后是正骨。

我不是兽医,只能凭着在乡下跟老乡学的那点土办法,摸索着,一咬牙,一使劲。

“咔哒”一声。

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疼得浑身发抖,但它没啄我,一口都没啄。

只是那双金色的眼睛里,好像多了点别的东西。

我用木板和布条给它做了个简易的夹板,固定好翅膀。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过得像个偷情的贼。

每天上班前,把门窗关好,怕它被人发现。下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回家,看看它怎么样了。

我省下自己口粮里的肉,一小块一小块地喂它。

它吃得不多,但眼神一天比一天亮。

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老黑”。

俗气,但好记。

老黑很安静,从不乱叫,只是静静地待在角落里。有时候我写东西或者看书,一抬头,总能对上它那双金色的眼睛。

那感觉很奇妙,不像养了只宠物,倒像多了个室友,一个不会说话但什么都懂的室友。

一个月后,它的伤好得差不多了。

我拆掉夹板,它试着扇了扇翅膀,还有点僵硬,但已经能看出那股王者的气势了。

又过了半个月,一个傍晚,我下班回家,推开门。

屋里是空的。

老黑不见了。

窗户开着,桌上还留着几根它掉落的黑色羽毛。

我心里说不清是失落还是欣慰。

它本就属于天空,我这小破屋,留不住它。

我捡起那几根羽毛,夹进了一本旧书里。

日子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枯燥,乏味,一眼望得到头。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直到三天后。

那天我正准备睡觉,突然听到窗户上传来“叩、叩”的轻响。

我吓了一跳,这年头,半夜敲窗户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抄起床边的擀面杖,蹑手蹑脚地凑过去,猛地拉开窗帘。

窗外,月光下,一个黑色的巨大身影蹲在窗台上。

是老黑。

它那双金色的眼睛在夜里亮得吓人。

我松了口气,打开窗户。

它跳了进来,动作矫健,完全没了当初那副病怏怏的样子。

它走到我面前,张开嘴,一颗圆溜溜的东西“咕噜”一下滚到了我脚边。

然后它用头蹭了蹭我的裤腿,转身,从窗口一跃而出,巨大的翅膀展开,瞬间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我愣了半天,才弯腰捡起地上的东西。

那是一颗珠子。

鸽子蛋大小,灰扑扑的,看着像块普通的石头,没什么特别。

我把它放在桌上,也没当回事。

可能是老黑从哪个山沟里叼来报恩的石头蛋子吧。

可到了晚上,怪事发生了。

我关了灯准备睡觉,屋里黑漆漆的。

突然,桌子的方向,亮起一团柔和的光。

那光是青白色的,像一小捧月光被揉碎了,捧在了那里。

我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

光源,就是那颗珠子。

它在黑暗中,竟然自己发光!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第一个念头是:夜明珠?

这三个字像一道闪电,劈得我浑身发麻。

我不是没听过故事,可那是故事啊!是《封神演义》和《聊斋》里的东西!

我爬下床,手抖得跟筛糠似的,把那珠子捧在手心。

它触手温润,一点都不凉。那光芒虽然不强,却能清晰地照出我手上的掌纹。

我一夜没睡。

天亮了,光芒自动隐去,它又变回了那副灰扑扑的石头样子。

我把它揣在怀里,贴身放着,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

这玩意儿,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值钱吗?

我脑子里立刻就蹦出这个最俗气的念头。

我太需要钱了。

我想换个工作,我想离开这个大杂院,我想活得像个人样。

可这东西,该怎么处理?

这年头,私人买卖是“投机倒把”,被抓到是要倒大霉的。

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地方。

当铺。

虽然现在叫“寄卖行”了,但换汤不换药。

城南有家“永信寄卖行”,老板是个姓郭的老头,据说解放前就是干这行的,眼力毒得很。

我特意请了半天假,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把珠子用手帕里三层外三层包好,揣进内兜。

心跳得像打鼓。

寄卖行里光线昏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旧木头和尘土混合的味道。

一个干瘦的老头正戴着老花镜,在柜台后头擦一个铜手炉。

他眼皮都没抬一下。

“当什么?”声音沙哑,像被砂纸磨过。

“郭……郭爷,我有点东西,想请您给瞧瞧。”我紧张得声音都发颤。

他这才抬起头,浑浊的眼睛在我身上扫了一圈。

“拿出来。”

我咽了口唾沫,从内兜里掏出那个手帕包,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台上,一层层打开。

那颗灰扑扑的珠子,静静地躺在手帕中央。

郭爷瞥了一眼,脸上没什么表情,甚至有点不耐烦。

“石头蛋子?小子,拿我寻开心?”

“郭爷,您再仔细看看,它……它晚上会发光。”

郭爷的眉毛动了一下。

他拿起珠子,凑到眼前,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放大镜,对着光,翻来覆去地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他的表情,从一开始的不屑,慢慢变得凝重,然后是震惊,最后,是一种近乎恐惧的敬畏。

他的手开始抖。

不是我那种紧张的抖,是一种看到超出认知范围的东西时,那种控制不住的生理性颤抖。

他猛地放下珠子,好像那是个烫手的山芋。

他抬头看我,眼神变得无比锐利,像是要穿透我的五脏六腑。

“这东西,你从哪儿来的?”

“我……我捡的。”我含糊其辞。

“捡的?”他冷笑一声,“哪个耗子洞里捡的?小子,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我摇摇头。

他死死地盯着我,一字一顿地说:“这是‘随侯珠’!”

我懵了。

什么珠?

“你没读过书?《淮南子》里写的,‘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

郭爷的声音都在发颤。

“这东西,不是人间的玩意儿!这是从龙颔下取出来的!你懂吗?龙!”

他说着,突然压低了声音,凑了过来,眼神里全是惊恐。

“这珠子,阴气太重。只有从大墓里,那种千年帝王的墓里,才能养出这种品相。小子,你这是刨了谁家的祖坟了?”

我被他吓得魂都快飞了。

“郭爷,我真没!我就是……就是救了只鸟,它,它叼来给我的。”

郭爷愣住了,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

“鸟?什么鸟能叼来这种东西?除非是神仙养的。”

他喘了几口粗气,脸色煞白。

他一把抓过珠子,又看了一眼,然后猛地推回到我面前。

“收起来!快收起来!”

他的声音又急又怕。

“这东西,我不敢收!整个京城,没人敢收!”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这不是很值钱吗?”

“值钱?”郭爷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是钱的事儿吗?这是命的事儿!小子,你听我的,这东西是祸根,是催命符!你拿着它,不出三天,必有血光之灾!”

他探过身子,用气声对我说。

“这东西上面,有‘记号’。懂吗?不是我们这种凡人能碰的。”

说完,他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

“快走!快走!就当我今天没见过你,你也别说来过我这儿!”

我被他推出了门。

外面的太阳明晃晃的,我却觉得浑身发冷,从头到脚。

郭爷的话,像一盆冰水,把我心里那点发财梦浇了个透心凉。

祸根?

催命符?

我低头看着自己揣着珠子的口袋,那里仿佛不是一颗珠子,而是一颗定时炸弹。

接下来的两天,我过得魂不守舍。

上班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盯着我。

下班走在路上,一辆自行车从身边经过,我都会吓得一哆嗦。

郭爷的话像魔咒一样在我脑子里盘旋。

“不出三天,必有血光之災。”

我开始后悔了。

我为什么要救那只鹰?我为什么要收下这颗珠子?

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不好吗?

到了第三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窗外,一点风都没有,闷得人喘不过气。

大杂院里静悄悄的,连邻居家那条最爱叫的狗,今晚都一声不吭。

太安静了。

安静得让人心慌。

就在我快要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院子里突然传来一声轻微的“吱呀”声。

那是院门被推开的声音。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这么晚了,谁会来?

我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

一阵极其轻微的脚步声,正朝着我的小屋走来。

一步,两步……

那脚步声,停在了我的门口。

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手里死死地攥着那把擀面杖,眼睛瞪得像铜铃,死死盯着门板。

门外,一片死寂。

过了足足有一分钟,就在我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的时候。

“咔哒。”

一声轻响。

有人在用铁丝,捅我的门锁。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郭爷的话炸响在耳边。

血光之灾,来了!

我几乎是本能地从床上一跃而起,冲到桌边,一把抓起那颗珠子,想都没想,直接塞进了嘴里。

珠子滑溜溜的,我一仰脖,就咽了下去。

一股温润的感觉,顺着食道滑进胃里。

就在这时,“哐当”一声巨响!

我那扇薄薄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两个黑影,闪了进来。

月光下,我看到其中一个是个光头,手里拎着一根撬棍,面目狰狞。

“小子,东西呢?”光头声音沙哑地问。

我吓得腿都软了,靠着墙,说不出话。

“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另一个瘦高个骂了一句,直接冲上来,开始翻箱倒柜。

我的小屋,瞬间被他们翻得一片狼藉。

“强哥,没有!”瘦高个喊道。

那个叫强哥的光头,一步步向我逼近。

“小子,我再问你一遍,珠子呢?”

“我……我不知道什么珠子。”我哆哆嗦嗦地说。

“还嘴硬!”

强哥眼中凶光一闪,手里的撬棍带着风声,就朝我的头砸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一闭眼。

完了。

我心想。

预想中的剧痛没有传来。

我只听到一声闷响,和一声凄厉的惨叫。

我睁开眼。

眼前的景象,让我目瞪口呆。

那个光头强哥,捂着自己的手腕,痛苦地在地上打滚。

他的手腕,以一个不自然的角度弯折着,显然是断了。

而他的撬棍,掉在地上。

我再看那个瘦高个,他一脸惊恐地指着我的身后,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鬼……鬼啊!”

我猛地回头。

我的身后,空无一物。

不对。

我感觉到一股暖流,从我的胃里,涌向四肢百骸。

刚才那一瞬间,我好像……动了?

我好像抬手挡了一下?

可我的动作,怎么可能那么快?

强哥从地上爬起来,另一只手抄起撬棍,眼睛血红。

“老子弄死你!”

他又一次冲了过来。

这一次,我看清了。

我的身体,在我大脑反应过来之前,自己就动了。

我只是侧了个身,就轻易地躲过了那势大力沉的一棍。

然后,我的手,像一条蛇一样伸出去,精准地扣住了他的手腕。

我甚至没感觉自己用了多大的力气。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

强哥的另一只手腕,也断了。

“啊——!”

杀猪般的嚎叫,响彻了整个大杂院。

瘦高个已经吓傻了,裤裆里一股骚味传来。

他连滚带爬地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喊:“鬼!有鬼!”

强哥也顾不上疼了,惊恐地看着我,像是看着一个怪物,挣扎着爬出了门。

很快,院子里就响起了邻居们的叫骂声和开门声。

我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这还是我的手吗?

刚才那力量,那速度……

是那颗珠子。

一定是那颗珠子!

我把它吞下去了!

我的身体,发生了某种我无法理解的变化。

邻居们举着煤油灯和手电筒冲了进来,看到屋里一片狼藉,都吓了一跳。

住在对门的林晚也来了。

她是我们院里最漂亮的姑娘,也是个回城知青,在街道纺织厂上班。

她看到我,眼神里全是担忧。

“劲河哥,你没事吧?刚才怎么回事?”

我摇摇头,脑子还是一片混乱。

“没事,进了两个贼,被我打跑了。”

众人将信将疑,但看我确实没受伤,也就七嘴八舌地安慰了几句,帮忙把屋子简单收拾了一下。

等人都散了,林晚却没走。

她帮我把倒下的桌子扶起来,看着我,轻声问:“劲河哥,到底怎么回事?那两个人,我好像见过,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外号叫‘光头强’。”

我心里一惊。

她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看着她清澈又担忧的眼睛,我犹豫了。

这件事,太离奇了。

我该不该告诉她?

林晚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她叹了口气。

“劲河哥,我知道你最近不对劲。从你去过城南的寄卖行开始,就总是心事重重的。”

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她怎么知道我去了寄卖行?

“你别紧张,”她看我脸色都变了,赶紧解释,“那天我正好路过,看到你从里面出来,脸色很差。”

我沉默了。

这个女孩,比我想象的要心细得多。

“你是不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她试探着问。

我看着她,最终还是决定赌一把。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我太孤独了。我需要一个可以倾诉,可以商量的人。

我点了点头。

我把救了老黑,得到珠子,去当铺,以及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

当然,我没说我把珠子吞了,只说藏在了一个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林晚听完,半天没说话。

她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到凝重,最后变成了深深的忧虑。

“劲河哥,你闯大祸了。”

她看着我,认真地说:“那个郭爷说得对,这东西是祸根。光头强这种地痞流氓,只是闻到腥味的苍蝇。你想想,能让郭爷都害怕的东西,它背后牵扯的,会是些什么人?”

她的话,像一盆冷水,让我刚刚因为获得力量而有些膨胀的头脑,瞬间冷静了下来。

是啊。

郭爷怕的,肯定不是光头强这种货色。

那他在怕什么?

“那……那我该怎么办?”我有些六神无主。

“现在,珠子在你手里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出去了。”林晚冷静地分析着,“光头强吃了亏,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而且,他背后可能还有人。”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第一,把珠C子交出去。想办法交给公家。虽然可能会被盘问来历,但至少能把这个烫手山芋甩掉。”

我立刻摇头。

交给公家?先不说我怎么解释这珠子的来历,光是这东西的价值,就足以让我惹上无数的麻烦。怀璧其罪的道理,我懂。

“那第二个选择呢?”

林晚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第二个选择,就是彻底解决掉麻烦的根源。”

“你的意思是……”

“让光头强,和他背后的人,再也不敢来找你。”

我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做?”

林晚看着我,缓缓地说:“劲河哥,你刚才说,你把他们打跑了。你现在……是不是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看着她洞悉一切的眼睛,知道瞒不过她。

我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力气和反应,都变快了很多。”

林晚的眼睛亮了。

“这就好办了。”

她站起身,在屋里走了两步,然后停下。

“光头强这种人,欺软怕硬。你越是怕他,他越是得寸进尺。你必须一次就把他打怕,打服!让他知道你是个惹不起的硬茬子。”

“可是,他们有两个人,还有武器。”

“所以不能硬拼,要用计。”

那天晚上,我和林晚在我的小屋里,商量了整整一夜。

一个计划,在我们的讨论中,慢慢成形。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班。

厂里的同事看到我,都指指点点的。

昨晚大杂院闹出那么大动静,早就传遍了。

说什么的都有,有说我得罪了流氓,有说我家里藏了金条。

我一概不理。

但我能感觉到,有好几道不善的目光,一直在暗中窥视着我。

我知道,他们是光头强的眼线。

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下班后,故意绕了个远路,去了趟废品收购站。

我在那里,买了一大堆破铜烂铁。

然后,我去了趟玻璃厂。

我找到厂里一个手艺最好的老师傅,塞给他两条烟,求他帮我烧一个东西。

一个鸽子蛋大小的,实心的,绿色的玻璃球。

我特意嘱咐,里面要带点杂质和气泡,看着越像真的玉石越好。

老师傅虽然奇怪,但看在香烟的份上,还是答应了。

晚上,我拿着那个足以以假乱真的玻璃球回了家。

林晚已经在我屋里等我了。

她给我带来了晚饭,两个白面馒头,一盘炒白菜。

“都安排好了?”她问。

我点点头,把玻璃球递给她看。

“天衣无缝。”

林晚看着我,眼神里有些担忧。

“劲河...哥,你一定要小心。这事儿,太险了。”

我笑了笑,把馒头塞进嘴里。

“放心吧。饿狼扑过来,要么被它咬死,要么,就打断它的腿。”

自从吞下那颗珠子,我的胆子,也变大了。

第三天,是周末。

我按照计划,一大早就出了门,装作要去郊区钓鱼的样子。

我走后没多久,林晚就急匆匆地跑出院子,找到院里最爱传闲话的张大妈。

“张大妈,不得了了!劲河哥他……他好像要去卖宝贝!”

林晚装出一副又着急又害怕的样子。

“我听他昨晚说梦话,说什么珠子,什么金子,还说要去城西的鬼市!那地方可乱了,我怕他出事啊!”

张大妈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不出半个小时,陈劲河在城西鬼市卖宝贝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片区。

自然,也传到了光头强的耳朵里。

城西鬼市,其实就是一片没人管的废弃工地。

一到周末,总有些见不得光的东西在这里交易。

我找了个角落,把一张破布铺在地上,上面摆着我从废品站淘来的几样破烂。

一个生锈的烛台,一个掉了瓷的茶壶,还有一个断了弦的二胡。

而那个假的玻璃珠子,被我小心翼翼地放在最中间。

我学着别的摊主的样子,坐在地上,耷拉着眼皮,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但我眼角的余光,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周围。

很快,我就感觉到了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

我知道,鱼儿,上钩了。

大概过了个把小时,光头强带着七八个人,浩浩荡荡地来了。

他两只手都打着石膏,吊在胸前,样子十分滑稽。

但他脸上的表情,却狰狞得吓人。

“就是他!”

光头强用下巴指了指我。

那七八个流氓,瞬间就把我的小摊子给围了起来。

周围的摊主和逛市的人,一看这架势,都吓得远远躲开。

“小子,咱们又见面了。”

光头强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脸上带着残忍的笑意。

“听说,你在这儿卖宝贝?”

我抬起头,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

“强……强哥,我就是卖点破烂糊口,哪有什么宝贝。”

“放屁!”光头强一脚踹翻了我的摊子,那些破铜烂铁滚了一地。

他指着那个玻璃球,对身边的人说:“给我拿过来!”

一个小混混捡起玻璃球,递了过去。

光头强用没受伤的手接过,放在眼前看了看。

在阳光下,那玻璃球泛着油绿的光,里面的气泡和杂质,反而让它看起来有种古朴的质感。

“好东西……”光头强贪婪地舔了舔嘴唇,“小子,这东西,是我的了。你,跟我走一趟。”

我“吓”得连连后退。

“强哥,强哥,有话好说,我……我不要了,东西你拿走,你放过我吧!”

“放过你?”光头强冷笑,“晚了!那天晚上,你让老子在兄弟们面前丢了那么大的人,这笔账,得好好算算!”

他一挥手。

“带走!带到后面的废料场去!”

两个混混立刻上来,一左一右架住了我的胳膊。

我假意挣扎了几下,就被他们拖着,往工地深处的废料场走去。

废料场里,堆满了生锈的钢筋和废弃的混凝土块,荒无人烟。

他们把我推倒在地。

光头强走到我面前,用脚踩着我的脸。

“小子,现在知道怕了?说,真的珠子藏哪儿了?”

他竟然看出来这是假的了?

我心里一沉。

不对。

他是在诈我。

如果他知道这是假的,就不会这么大张旗鼓地把我抓来了。

他只是贪心,觉得我手里肯定还有更好的东西。

我心里有了底。

“强哥,我真没有别的了,就这么一颗……”

“还嘴硬!”

光头强抬起脚,狠狠地朝我肚子踹来。

我闷哼一声,蜷缩在地上。

当然,是装的。

以我现在的体质,他这一脚,跟挠痒痒差不多。

“给我打!打到他说实话为止!”

光头强下了命令。

那几个混混狞笑着围了上来,拳头和脚像雨点一样落在我身上。

我抱着头,在地上翻滚,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

我在等。

等一个机会。

我在等他们放松警惕。

打了大概有五六分钟,那帮人也累了,打得没那么起劲了。

光头强不耐烦地走过来,一把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拽起来。

“妈的,骨头还挺硬!老子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东西在哪儿?”

我看着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还流着血。

但我笑了。

“强哥,你是不是觉得,你人多,就赢定了?”

光头强愣了一下,随即大怒。

“死到临头了还敢嘴硬!给我往死里打!”

就在他身边那个混混举起拳头的一瞬间。

我动了。

我的身体像一张绷紧的弓,瞬间弹起。

我的手肘,快如闪电,狠狠地撞在了那个混混的下巴上。

“咔嚓!”

一声脆响。

那个混混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口吐白沫。

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还没反应过来。

我的身影已经像鬼魅一样,冲进了人群。

我的身体里,那股温润的暖流在疯狂地涌动。

我的眼睛,能清晰地捕捉到他们每一个人的动作。

他们的拳头,在我看来,慢得像电影里的慢镜头。

我侧身,躲过一拳。

顺势抓住他的手腕,一拧。

“啊!”

又一个倒下了。

我反手一拳,打在另一个人的太阳穴上。

他眼睛一翻,也倒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不到十秒钟。

除了光头强,他带来的七个人,全都躺在了地上,痛苦地呻吟。

整个废料场,一片死寂。

只剩下风吹过钢筋的“呜呜”声。

光头强脸上的肌肉在抽搐,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恐惧。

他看着我,一步步地后退。

“你……你不是人!你是鬼!”

我一步步地向他逼近,掰着自己的指关节,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强哥,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聊聊了吗?”

我的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

但那笑容,在光头强看来,比魔鬼还可怕。

“别……别过来!”

他吓得转身就跑。

但他那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我?

我只是一晃,就挡在了他面前。

“跑什么?”

我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把他单手举了起来。

他的双脚在空中乱蹬,脸涨成了猪肝色。

“我问你,”我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那颗珠子,是谁让你来找的?”

“我……我说……咳咳……”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我手上一松,把他扔在地上。

他像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剧烈地咳嗽着。

“快说!”

“是……是‘黑市张’!”他喘着气说,“是他告诉我的,说永信当铺的郭老头走漏了消息,说你手里有颗夜明珠!”

黑市张?

我脑子里迅速搜索着这个名字。

是城里一个倒卖古董和违禁品的大贩子,手眼通天,据说背景很深。

原来是他。

难怪光头强这么快就找上门了。

“他还说什么了?”

“他说……他说这珠子,是从一个大人物的墓里流出来的,那个大人物的后人,一直在找这颗珠子。谁能找到,赏金……赏金……”

“多少?”

“黄金,一百两!”

我倒吸一口凉气。

一百两黄金!

在1973年,这简直是天文数字!

足够买下半条街了!

巨大的诱惑,也意味着巨大的危险。

我明白了郭爷为什么那么害怕。

他怕的不是我,也不是官府,而是那个一直在寻找珠子的“大人物的后人”。

这种人,绝对不是我能惹得起的。

“黑市张在哪儿?”我继续问。

“他……他一般都在和平饭店的茶楼里。”

我点了点头。

我看着在地上发抖的光头强,知道今天这出戏,该收场了。

我捡起地上一根半米长的钢筋,在他面前掂了掂。

光头强吓得屁滚尿流。

“大哥!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我蹲下身,用钢筋拍了拍他的脸。

“听着,今天这里什么事都没发生。你没见过我,我也不认识你。至于那颗珠子,”我把那个玻璃球扔到他面前,“是假的。你被黑市张耍了。”

光头强愣愣地看着我。

“回去告诉黑市张,东西是假的。如果他再来烦我,或者让我听到外面有半点关于我的风声……”

我手里的钢筋,对着旁边一块水泥墩子,猛地砸了下去。

“轰!”

一声巨响。

那厚实的水泥墩子,被我一棍子砸得四分五裂,碎石飞溅。

光头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他看着那根在我手里像面条一样弯曲的钢筋,裤裆又湿了一片。

“我……我明白!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

“滚。”

我吐出一个字。

光头强和他那帮手下,如蒙大赦,连滚带爬,互相搀扶着,逃离了这片让他们永生难忘的废料场。

我知道,从此以后,至少在明面上,他们再也不敢来惹我了。

我解决了苍蝇,但真正的老虎,还躲在暗处。

黑市张,还有他背后那个“大人物的后人”。

我回到大杂院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林晚正在院子门口焦急地张望,看到我回来,她立刻迎了上来。

她看到我脸上的“伤”,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劲河哥,你怎么样?他们……”

“没事,”我笑了笑,那些颜料早就被汗水冲得差不多了,“演戏演全套嘛。”

回到屋里,我把事情的经过,和从光头强嘴里问出的消息,都告诉了林晚。

林晚听完,脸色变得无比凝重。

“事情比我们想的还要麻烦。”

她蹙着眉,“黑市张是个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他不会因为光头强一句话就善罢甘休的。他肯定会用别的办法来试探你。”

“而且,那个‘大人物的后人’,更是一颗定时炸弹。”

我点了点头。

“所以,我们必须主动出击。”我说。

“主动出击?”林晚不解地看着我。

“对。”

我的眼里,闪着一股以前从未有过的光芒。

“我们不能总是被动地等着麻烦找上门。我们要把水搅浑,让想在水里摸鱼的人,自己先乱了阵脚。”

“你想怎么做?”

“我要去找黑市张。”

林晚大吃一惊。

“你疯了?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不,”我摇摇头,“我不是去送死,我是去……卖东西。”

一个更大胆,也更危险的计划,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清晰起来。

第二天,我换上了一身最体面的衣服,虽然上面还有补丁,但至少干净整洁。

我去了和平饭店。

这是当时京城最高档的饭店之一,能在这里出入的,非富即贵。

我一个机械厂的学徒,出现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门口的服务员想拦我,我直接塞给他两毛钱。

“我找张老板,喝茶。”

服务员掂了掂手里的钱,态度立刻变了,把我引上了二楼的茶楼。

茶楼里,烟雾缭绕,坐着三三两两的客人。

我在一个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一个穿着真丝衬衫的胖子。

他大概四十多岁,手指上戴着个硕大的金戒指,正端着一杯茶,慢悠悠地品着。

他就是黑市张。

我直接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下。

他抬起眼皮,打量了我一下,眼神里带着一丝轻蔑。

“有事?”

“张老板,”我开门见山,“我来,是想跟你做笔生意。”

他笑了。

“跟我做生意?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有什么东西,配跟我做生意?”

我不说话,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放在桌上。

不是那颗玻璃球。

而是我从废品站淘来的,那个生了厚厚一层铜绿的,断了把手的烛台。

黑市张看了一眼,笑得更厉害了。

“哈!你拿个破烂,就想跟我谈生意?滚!”

“张老板别急,”我慢悠悠地说,“这东西,是我从一个朋友那儿收来的。他说,这烛台,是从一个大墓里出来的。”

我特意加重了“大墓”两个字。

黑市张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他眯起眼睛,重新审视着我。

“你那个朋友,还跟你说什么了?”

“他说,”我压低了声音,“那墓里,宝贝多得是。光是陪葬的珠子,就装了满满一盒子。”

黑市张的呼吸,明显变得急促起来。

他死死地盯着我。

“你到底是谁?”

“我叫陈劲河,一个想发财的小人物。”我笑了笑,“张老板,我知道你在找一颗珠子。我也知道,你只是个中间人。你背后那位主顾,出手一定很大方吧?”

黑市张的脸色,彻底变了。

他没想到,我居然知道这么多。

“你想怎么样?”他沉声问。

“很简单,”我说,“那颗珠子,不在我手上。但是,我知道在哪儿。”

我撒了个谎。

一个弥天大谎。

“我可以帮你找到那颗珠子,甚至,找到那一整盒珠子。但是,我要三成。”

“三成?”黑市张冷笑,“你口气不小啊!”

“张老板,一百两黄金的三成,是三十两。这笔买卖,你做不做?”

黑市张沉默了。

他在权衡,在判断。

他不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

但他不敢赌。

因为那一百两黄金的诱惑,太大了。

“我怎么相信你?”他问。

“三天后,还是这里,”我说,“我会带一件那座大墓里的东西来给你看。到时候,你自然会信。”

说完,我站起身,转身就走。

“等等!”黑市张叫住我。

我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小子,别跟我耍花样。在京城这地界,我黑市张想捏死你,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我冲他笑了笑。

“张老板,我们是合作关系。合作,才能共赢,不是吗?”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和平饭店。

走出饭店大门,我的后背,已经湿透了。

跟黑市张这种老狐狸打交道,每一步都像在走钢丝。

但我知道,我的第一步棋,已经成功了。

我成功地把他的注意力,从“我手里的珠子”,转移到了“一座未知的大墓”上。

也成功地,为自己争取了时间。

回到家,林晚正焦急地等着我。

我把事情一说,她惊得半天合不拢嘴。

“劲河哥,你……你这胆子也太大了!你上哪儿去给他找一件大墓里的东西?”

“我自有办法。”我故作神秘地笑了笑。

其实,我心里也没底。

但我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

接下来的两天,我跑遍了城里所有的旧货市场和废品站。

最后,我在一个收破烂的老大爷那里,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块玉。

那是一块玉佩,雕着双鱼的图案,样式很古老。

玉的质地很差,上面还有很多裂纹和黄色的沁斑。

老大爷说,这是他从乡下收来的,可能是哪个地主老财家传下来的。

但这东西,在我手里,就不一样了。

那天晚上,我关好门窗。

我集中精神,感受着身体里那股源自夜明珠的能量。

我尝试着,把那股能量,引导到我的指尖。

然后,我用手指,轻轻地在那块劣质的玉佩上,刻画着。

一个极其微小,但又复杂无比的符号。

那个符号,是我从郭爷看珠子时,他嘴里念叨的几个词里,自己瞎琢磨出来的。

他说那珠子上有“记号”。

那我就给这块玉佩,也加上一个“记号”。

一个假的,但足以唬人的记号。

当我刻完最后一笔,那块原本平平无奇的玉佩,仿佛瞬间多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

那种古老、沧桑、甚至带着一丝阴冷的气息。

我自己看着,都觉得心里发毛。

成了。

三天后,我再次来到和平饭店。

还是那个位置,黑市张已经在了。

他身边,还多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中山装,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

但他的眼神,却像鹰一样锐利。

我心里一凛。

这应该就是那个“大人物的后人”派来的人。

我把用布包好的玉佩,放在桌上。

黑市张没有动,只是示意了一下那个眼镜男。

眼镜男拿出一方白手帕,铺在桌上,又戴上一副白手套,才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块玉佩。

他看得很仔细,甚至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高倍放大镜。

茶楼里很安静。

我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过了足足有十分钟,眼镜男才放下放大镜,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他转向黑市张,微微点了点头。

黑市张的脸上,露出了贪婪而兴奋的笑容。

“陈兄弟,果然有本事!”他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这件东西,我们收了。你开个价吧。”

“我不卖。”我摇摇头。

“这只是个信物。证明我有能力,找到那座墓。”

我看着眼镜男,说:“我想,这位先生,应该能做得了主吧?”

眼镜男推了推眼镜,看着我。

“你想怎么合作?”他的声音很平静,但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压力。

“很简单,”我说,“你们出人,出工具。我带路。找到东西,我三,你们七。”

“你连墓在哪儿都不知道,就敢开这个口?”眼镜男问。

“我知道。”我斩钉截铁地说,“我那个朋友,已经把地图给了我。但是,只有我一个人能看懂。”

又是一个谎言。

但我必须这么说。

我必须让他们相信,主动权,掌握在我手里。

眼镜男和黑市张对视了一眼。

“好,”眼镜男说,“我们答应你。三天后,城东的码头,我们会准备好一切。到时候,希望你不要让我们失望。”

“一言为定。”

交易,达成了。

离开和平饭店,我感觉自己像在梦里。

我一个穷学徒,竟然在跟一群可能是盗墓贼的人,谈一笔根本不存在的买卖。

我这是在悬崖上跳舞。

一步踏错,就是粉身碎骨。

回到家,我把一切告诉了林晚。

林晚听完,沉默了很久。

“劲河哥,你有没有想过,三天后,你带他们去哪儿?”

我苦笑了一下。

“还没想好。实在不行,就带他们去北山采石场转一圈,就说记错了。”

“他们会杀了你的。”林晚一针见血。

是啊。

他们不是傻子。

一旦发现被骗,他们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难道,真的走投无路了吗?

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什么。

老黑。

那只鹰。

它叼来了夜明珠。

它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它来自北山。

难道,那座所谓的“大墓”,真的在北山?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我脑海里萌生。

“林晚,我得再去一次北山。”

林晚看着我坚定的眼神,没有再劝。

她只是默默地帮我准备了干粮和水。

“劲河哥,万事小心。”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出发了。

我再次来到那个采石场。

我站在当初发现老黑的地方,放声大喊。

“老黑!老黑!”

声音在空旷的山谷里回荡。

没有任何回应。

我不死心,又喊了几声。

还是没有。

难道,它真的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有些失望,坐在石头上,啃着干粮。

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头顶的天空,传来一声嘹亮高亢的鹰唳。

我猛地抬头。

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在空中盘旋。

是老黑!

它看见我了!

我兴奋地站起来,对它挥手。

老黑盘旋了两圈,然后,朝着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它飞得很慢,还时不时地回头看我一眼。

我明白了。

它在给我带路!

我立刻跟了上去。

山路崎岖,非常难走。

但我现在的体力,远非昔日可比。

我跟着老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头,钻进了一片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

天快黑的时候,老黑落在了前面一处悬崖的峭壁上。

它冲着峭壁上的一个山洞,叫了两声。

我爬上悬崖,走进那个山洞。

山洞不深,里面很干燥。

借着夕阳最后的光,我看到,山洞的角落里,堆着一些亮晶晶的东西。

有金银器皿,有珠宝玉石,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古董。

而在那堆财宝的最中间,有一个打开的,腐朽的木盒子。

盒子里,空空如也。

但那盒子的形状和大小,分明就是用来装珠子的。

我明白了。

这里,就是那座“大墓”的一部分。

或者说,是某个盗墓贼的藏宝洞。

而老黑,很可能就是在这里筑巢,无意中,把那颗从盒子里滚出来的夜明珠,当成了自己的蛋。

我救了它,它就把自己最珍贵的“蛋”,送给了我。

所有的一切,都串起来了。

我看着这满洞的财宝,心里却没有半点贪婪。

我知道,这些东西,比那颗夜明珠还要烫手。

我需要的,只是一个能交差的“投名状”。

我从里面,挑了一件最不起眼的青铜爵。

然后,我对着洞口的老黑,深深地鞠了一躬。

“老黑,谢谢你。”

它好像听懂了,又叫了一声,展开翅膀,飞向了深邃的夜空。

三天后,城东码头。

一艘不起眼的货船,停在岸边。

黑市张和那个眼镜男,带着十几个精壮的汉子,已经在等我了。

他们看到我,眼神里都带着一丝怀疑。

我什么都没说,直接把那个青铜爵,扔给了眼镜男。

眼镜男接过一看,瞳孔猛地一缩。

“西周的……官造礼器!”他失声叫道。

这一下,所有人的怀疑,都变成了狂热。

“地图呢?”黑市张急切地问。

“没有地图。”我摇摇头,“那地方,只有我认识。”

“上船!”

眼镜男当机立断。

船,驶离了码头。

我站在船头,看着越来越远的城市,心里五味杂陈。

我知道,这一去,是龙潭虎穴。

但我别无选择。

船开了两天两夜,终于在北山脚下的一个野渡口停下。

我们弃船上岸,钻进了深山老林。

一路上,我故意带着他们绕圈子,专挑难走的路。

那些汉子虽然身强力壮,但也累得够呛,怨声载道。

只有那个眼镜男,一直很平静,不时地拿出罗盘和地图对照,似乎在记路。

我心里冷笑。

记吧,就算你把整座山都画下来,没有我,你也找不到那个山洞。

第五天,我终于把他们带到了那片悬崖下。

“就是这里。”我说。

众人抬头仰望,脸上都露出了兴奋和贪婪的神色。

他们放下装备,开始准备攀岩。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一直跟在队伍最后面的两个汉子,突然从包里抽出了两把黑洞洞的手枪!

他们迅速地对准了黑市张和他的手下。

“不许动!”

黑市张的人都懵了。

眼镜男推了推眼镜,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张老板,合作愉快。不过,剩下的路,就不劳烦你了。”

黑市张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你……你们是警察?”

“不,”眼镜男笑了,“我们不是警察。我们只是……来取回我们家东西的。”

他看着我。

“陈先生,干得不错。现在,带我们上去吧。”

我明白了。

这是黑吃黑。

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打算跟黑市张分赃。

我,也只是他们利用的一颗棋子。

用完,就会被扔掉。

我看着那两个黑洞洞的枪口,心里反而平静了下来。

“好。”我点了点头。

我第一个开始攀岩。

以我现在的身手,这片悬崖,如履平地。

很快,我就爬到了山洞口。

眼镜男带着他的人,也陆续爬了上来。

当他们看到洞里那堆积如山的财宝时,所有人都发出了疯狂的惊呼。

他们的眼睛都红了,呼吸急促,再也顾不上别的事情,一窝蜂地冲了进去,抢夺那些金银珠宝。

就连那个眼镜男,也激动得浑身发抖。

只有那两个持枪的汉子,还保持着警惕,守在洞口。

机会,来了。

我装作不经意地,一步步地,靠近了其中一个汉子。

就在我离他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

我的身体,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

那个汉子只觉得眼前一花,手腕就是一麻,枪,已经到了我的手里。

另一名汉子反应过来,刚要举枪。

我已经调转枪口,对准了他。

“砰!”

一声枪响。

子弹打在他脚下的石头上,溅起一串火星。

他吓得一哆嗦,手里的枪掉在了地上。

洞里的眼镜男等人,被枪声惊动,都冲了出来。

当他们看到我手里拿着枪,对准他们时,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震惊和愤怒。

“陈劲河!你想干什么?”眼镜男厉声喝道。

“不想干什么。”我笑了笑,“只是想请各位,把东西放下,然后,从这里离开。”

“你找死!”一个汉子怒吼着,朝我冲来。

“砰!”

我又开了一枪。

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血痕。

他吓得惨叫一声,瘫倒在地。

这一下,所有人都被镇住了。

他们再也不敢动了。

“我再说一遍,”我的声音冷得像冰,“放下东西,滚。”

眼镜男死死地盯着我,眼神里充满了不甘和怨毒。

但他是个聪明人。

他知道,在枪口下,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

他第一个,扔下了怀里的一个金佛。

其他人,也只好心不甘情不就地,把手里的财宝,都扔在了地上。

“现在,滚下去。”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开始顺着绳子,往悬崖下爬。

眼镜男是最后一个。

他爬到一半,回头看着我,冷冷地说:“陈劲河,你等着。我们家,是不会放过你的。”

我没理他。

等他们所有人都下到崖底,消失在树林里。

我才松了一口气。

我看着满地的金银珠宝,又看了看手里的枪。

我知道,事情,还没有结束。

眼镜男他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我必须想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我把洞里所有的财宝,都搬到了洞口。

然后,我用枪,引爆了他们带来的,用来开山炸石的炸药。

“轰隆——!”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

整个山洞,连同里面的所有财宝,都在爆炸中,彻底坍塌。

从此,世上再无这个藏宝洞。

我把那两把枪,也扔进了乱石堆里。

做完这一切,我站在悬崖边,看着远方。

天空,一只黑色的雄鹰,正在自由地翱翔。

是老黑。

它好像一直在守护着我。

我冲它挥了挥手。

该回家了。

回到京城,一切都好像恢复了平静。

黑市张和光头强,都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个眼镜男,也再没有来找过我。

也许,他们以为我已经死在了那场爆炸里。

也许,他们失去了线索,放弃了。

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了。

我回到了机械厂,继续当我的学徒。

每天,依旧是枯燥的工作,依旧是二十七块五的工资。

但我的心,却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那颗夜明珠,还在我的身体里。

它给了我力量,给了我新生。

但它带给我的,更多的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历练。

让我明白,平淡,才是最珍贵的财富。

半年后,我和林晚结婚了。

没有盛大的婚礼,只是请大杂院的邻居们,吃了顿便饭。

我的小屋里,第一次有了女主人。

日子虽然清贫,但很幸福。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能感觉到,腹部的那颗珠子,会散发出温润的光。

那光,透过我的身体,照亮了我们的小屋,也照亮了我们未来的路。

我知道,我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而那只叫老黑的鹰,我再也没有见过它。

但我相信,它一定还在那片属于它的,广阔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着。

就像我,也终于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那片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