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选购消毒产品:守好健康防线,远离消费陷阱

发布时间:2026-03-15 09:03  浏览量:6

3·15消费者权益日

选购消毒产品:守好健康防线,远离消费陷阱

★3·15消费者权益日★

消毒产品作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屏障,在日常防护及疾病防控工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特别整理这份消毒产品消费科普指南,旨在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消毒产品,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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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包括酒精、碘伏、84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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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器械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装置或设备,包括压力蒸汽灭菌器、静电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杀菌灯等,不包括指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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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物包括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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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用品包括抗菌制剂、抑菌制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含隐形眼镜护理液、隐形眼镜保存液、隐形眼镜清洁剂),湿巾、卫生湿巾,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尿裤和其他卫生用品等。

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的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

作为消费者,如何正确选购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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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明消毒产品“身份标识”

正规消毒产品标签上必须清晰标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无许可证号或许可证号格式不规范的产品,请勿购买。

特别提醒:

消毒产品≠药品,切勿将“卫消证字”产品当作“国药准字”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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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消毒产品名称及标注内容

1.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应真实,不应标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疾病临床症状和疾病名称(疾病名称作为微生物名称一部分的除外)、抗生素名称、激素名称、抗真菌药物名称等。例如“治疗皮炎”“根治脚气”“预防流感”等虚假疗效宣传。

2.同一个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应标注一个产品名称,并且产品名称中不应包含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全能、速效、药物”等。

3.不应标注“×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防止复发;有利于伤口愈合;辅助配合药物治疗”等内容。

综上,如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上述内容,请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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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消毒产品备案信息(第一、二类消毒产品)

登录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credit.jdzx.net.cn/xdcp/loginPage.do),输入产品名称或生产企业名称,核对产品备案状态。未完成备案、备案信息与产品标注不一致的,请勿选购。

法律知识点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

(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

(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守护健康,始于科学消费。让我们携手共治,筑牢卫生安全防线,共同守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