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⑥ | 涉及3D眼镜、金融借贷
发布时间:2025-03-17 18:43 浏览量:13
珠海市消委会发布
2024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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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眼镜要收费?
【案情简介】
2024年中,一市民投诉称,购买了3D电影票,到现场观影时,发现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要求消费者自行购买,影响观影体验。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发现影院存在不提供免费3D眼镜的情形,于是责令影院立即改正,要求影院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不得加重消费者负担。
经调解,影院退还消费者3D眼镜费用。
【案件评析】
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工具,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备。
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则属于将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转嫁给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影院单方面规定不提供免费3D眼镜,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是无效条款。
巧解多方金融借贷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珠海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香洲区人民法院南湾法庭委托处理一起多方金融借贷纠纷案件。
甲银行曾先后两次与主要借款人乙酒店及其他八名人员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累计借款金额高达170万元。然而借款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银行多次尝试通过各种渠道与各借款方进行沟通,期望能够妥善解决债务问题,但各借款方却态度消极,回避银行的联系与协商。这笔借款,甲银行最终仅收回了2000元。
协商处理无果,甲银行于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借款方归还借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珠海金调委接到委托后,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跟进处理。
甲银行称,在诉讼程序启动后,主要借款方乙酒店已主动联络,双方在偿还欠款问题上,沟通顺畅,但在承担由于处理案件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上存在分歧。
调解员随即与乙酒店取得联系。乙酒店称,已按银行要求偿还了逾期部分款项,也愿意承担案件额外费用,只是希望银行能给予更宽裕的时间。基于双方意愿,调解员为借款方争取到了三个月的缓冲期。
此纠纷,由于各借款方间存在复杂的利益关系,要确保各方权益,排除委托同一律师代理存在的潜在风险,每位借款方均应单独聘请律师或亲自参与调解过程。于是,调解员又逐一与各借款方沟通,收集各方需求,并结合律师的专业意见,最终制定出令各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
【案件评析】
珠海金调委的参与,充分发挥了专业调解机构在金融纠纷解决中的优势。金融借贷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专业金融知识,调解员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更精准地把握案件关键点,为纠纷的化解提供专业支持。
调解机构的介入有助于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通过调解,能够快速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避免案件进入冗长的诉讼程序,节省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