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可以佩戴眼镜吗

发布时间:2026-02-15 13:11  浏览量:4

服刑期间,可以佩戴眼镜吗

一、核心原则:允许佩戴,严限类型

根据《监狱法》及各地监狱管理细则(如青海省、辽宁省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因近视、老花、散光等屈光不正需要矫正视力的,

可正常佩戴眼镜

,但严禁佩戴具有安全隐患或非矫正用途的眼镜,核心限制如下:

镜片要求

:必须为树脂材质(耐冲击、不易碎裂,避免玻璃镜片破碎伤人),禁止使用变色、反光、带度数的太阳镜片或装饰性镜片;

镜架要求

:仅限非金属材质(如塑料、树脂架),严禁使用金属架(含合金、不锈钢)、可拆卸部件或带尖锐边角的镜架,防止被改造为违禁工具;

用途限制

:仅允许矫正视力(近视、老花、散光),禁止佩戴无度数装饰镜、隐形眼镜(易引发眼部感染,且管理难度大)、角膜塑形镜等。

适用场景

:入监时未携带合规眼镜,或服刑期间眼镜损坏、度数变化;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向监区民警说明视力情况,填写《视力矫正需求申请表》;专业验光:监狱会定期组织眼科检查(部分监狱与社会眼科医院合作开展 “光明行动”,提供免费验光服务);统一配镜:由监狱生活卫生部门通过招标采购渠道,委托合规眼镜店定制(确保符合监管标准),新收罪犯最快 7 天可拿到眼镜;费用承担:一般从服刑人员个人账户(家属顾送款或劳动报酬)中扣除,经济困难者可申请监狱救助。

(二)家属顾送合规眼镜

适用场景

:服刑人员有特殊验光数据,或家属已准备符合要求的眼镜;

顾送要求

:物品合规:必须满足 “树脂镜片 + 非金属镜架”,无装饰、无尖锐部件,包装简单(无多余配件);流程规范:家属需通过监狱指定顾送渠道(如会见时提交、邮政寄递),经民警检查确认合规后,方可转交服刑人员;禁止情形:不得顾送隐形眼镜、金属架眼镜、带链条 / 挂绳的眼镜,违规物品会被暂扣或退回。

适用场景

:视力问题严重(如重度近视、白内障、视网膜脱落),配镜无法满足需求;

办理规则

:需经监狱医院诊断,确认符合手术指征(如抚顺第二监狱为罪犯开展眼结石手术、周浦监狱为视网膜脱落罪犯紧急手术);手术由监狱协调社会专科医院开展,全程由民警陪同监管,术后护理纳入狱内医疗管理;费用按监狱医疗保障政策执行,个人仅承担部分自付金额。

三、日常管理与注意事项

四、政策依据与典型案例

政策支撑

:《监狱法》第五十四条(监狱应设立医疗机构,保障罪犯医疗保健权益)、《青海省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罪犯生活卫生保障范围含视力矫正);

案例参考

:上海周浦监狱曾为视网膜脱落罪犯启动 “绿色通道”,7 天内完成手术救治,保障其视力权益;辽宁抚顺第二监狱联合眼科医院,为服刑人员免费验光配镜,解决矫正需求。